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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爱屋及乌的人 于 2009-9-24 19:38 编辑
当时钟敲响了十二声,我瞥了一眼墙上的钟摆,它还在不知疲倦的孤独的走着。我抽出烟盒里最后一支烟,慢慢点燃,看着缕缕上升的青烟。我推倒桌上一大片的酒瓶,倒头大睡。耳边只有隐隐约约的滥制的韩剧的“经典”台词,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我鄙夷的看了一眼,笑了。
手机在我身边震动的嗡嗡响,我揉了揉眼睛,拿起电话,“喂,你怎么现在才接电话,快下来开门,我在你家门口。”我一个字也没说,她就把要说的说完了。 其实,就算让我说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挂掉电话,匆忙下了楼。我打开门,看见颖站在门口,手里提着外卖。 她看了我一眼,就转身上楼去了。我跟在她身后,上了楼。
当她看到屋里一片狼藉的场景,她终于发火了。“你还是不是男人,不就是群走了吗?用得着像死了老娘那样伤心吗?我估计你妈死了你都不会那么伤心。我还好心来看你,我想你应该还没有吃早饭,还专门给你买了外卖。看你这副熊样,我还不如直接倒到垃圾桶。”说完就将外卖扔进了垃圾桶,看着这一切,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是走过去,替她轻轻擦掉眼角的眼泪。
她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抽泣的说,不要再折磨自己了,好吗?我点点头,泪水也冲动地出现在眼角。
颖是群的好朋友,当初是群带她来和我吃饭,我们才算认识。颖其实很漂亮,又会体贴人,是一个值得追求的女孩子。只是当时我已经有了群,不然我一定会下血本追求她。我一个哥们儿第一次看见她,就堕落了,可是这个没有开始的爱情,在没有任何发展的基础上结束。后来,这哥们儿发誓今生非颖不娶,后来这个誓言被某条名言证实不可信。那就是宁可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那张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以颖的条件,只要挥一挥手,各式各样的男人要排几公里。我原来问过她,她笑着她现在还不想考虑这个问题,群也介绍给她了几个,但都被她委婉的拒绝了。后面也就没人敢来了,因为这注定是失败的结局,她也被公认为冰美人。
有一次,群和她开玩笑,说你不会是看上思哲了吧?她一张脸通红,两个人在沙发上“斗殴”了半个小时,搞得我还一脸茫然,不知所措。
其实我是很喜欢颖的,只是我觉得爱一个人就是要全心全意对她好,所以我一直把她当妹妹。我们会一起吃饭,一起泡图书馆,一起打CS,一起溜冰。当然,这一切,群都在场。她也不会说什么,每次看见她都玩得很开心,只是当我牵着群的手,附在耳边讲悄悄话,亲昵的时候,她眼里总有一丝凄凉。每次看着她的眼睛,我的心就会好痛,好慌。
群离开的消息,是她告诉我的。当然我正在图书馆看书,看见颖的来电,我匆匆跑出图书馆。当她告诉我群已经离开,去了美国。我在电话这端大笑,我说你个傻瓜,你当今天是愚人节吗?当我听见她在电话那端低声的哭泣的时候,我才知道,她说的,可能是真的。
我不知道当然我在想什么,也不知道我想了什么,或许,我什么也没有想。我只是不知道,那个曾经说过会永远爱我,会一辈子陪着我,生生世世,不离不弃的人走了。在没有只字片言,没有预兆的离开了,而我,还像一个傻瓜,相信爱情真的可以天长地久。
颖半个小时在“算了”找到了我。那个离我们学校不远,装饰简单但是很便宜的酒吧。我们经常去庆祝,为我们相识一个月,或者愚人节,或者情人节,反正有名称的节日,我们一般都会去。那个时候我已经“解决”了三瓶啤酒了,或许是酒精度数太低,又或许是这里便宜都是假货,反正我是没有一丝醉意。
她坐在我面前,紧紧盯着我。从包里拿出一封信,递给我。“这是群留给你的,她放在我书桌里的。”她说,“我也有一封,等我发现,她已经都到美国了”。我拿过她手中的信,也看着她的眼睛,她不敢看我,低下头看酒杯里的冰块。
“思哲,首先我向你说一声对不起,当你看着这封信的时候,我估计我已经到美国了。我想我们是不合适的,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而你,不可能给我这一些,你也知道。那些所谓的誓言,都是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的,你已经不小了,不要再那么幼稚了。这个世界不会有什么永恒的爱情,面包比爱情更让人踏实。谢谢你陪我度过那些快乐的日子。好好珍惜爱你的人,希望你幸福。”这封信就像一个精心布置的玩笑,她们会在我悲伤的泣不成声的时候再出来给我一个惊喜。我愣在那里,脑子一片空白。
我看着颖傻傻的笑,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看她,总觉得她特别好看,特别美。她呆住了,搅动冰块的手也停了下来。我把信撕了个粉碎,拿起吧台上的酒,一饮而尽。她没有说什么,我只是看见一滴泪滑落她脸庞,掉进了酒杯。
我们就那样坐着,她哭着不要我再喝。其实我也已经不能再喝了,我的胃痛的很,里面翻天覆地。我摸着她柔顺的头发,笑着说,我没事,你快回去吧。再晚就回不去了哟,你就只有流浪街头了哟。说完我推开门,摇摇晃晃的走了。
我轻一脚重一脚的朝家走,不争气的眼泪顺着脸庞滴落,没有声息,只感觉一阵的冰凉。心好像刀绞一般的痛,所有的画面在脑海里盘旋,像电影里的慢镜头。牵手,亲吻,每一个场面都是那样刻骨铭心,刺痛我的心。
颖一直跟在我身后,我听见她抽泣的声音。我没有回头,我怕她看见我这张挂慢泪水的脸,也怕看见她挂满泪水的脸。直到我进门,她站在门外好久,听见没有什么声响,才擦干泪水离开。这一切,我在猫眼里看得一清二楚,还有她那张憔悴的脸。我的心很痛,不知道是因为群,还是颖?
我打开电视,将声音开到最大,我喝完了家里所有的酒,抽完了一整包烟,弄得整个家像一个大浴室,然后倒头大睡,直到颖的到来。
我看着颖的模样,才一天,她变得好憔悴。大大的黑眼圈,有些发肿的眼睛。我知道她昨晚一定没有睡好,我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把她搂在怀里,她像一个孩子一样,放声大哭,泪水打湿了我的衣服,好凉,好痛。
她从我怀里离开,擦干眼泪,开始收拾这“混乱”的惨剧。我倒在床上,回想起我和群的点点滴滴,而每一个场景,都好像有颖的存在。模模糊糊我睡着了,却清楚的听见厨房锅碗碰撞的声音,梦里我和一个穿着白色婚纱的女孩一起迈向教堂。当她转过身,我才发现,那个女孩不是群,而是颖。
我醒来的时候,颖已经摆好了饭菜,有我喜欢吃的小米粥和几样小菜。但是我起来时才发现全身无力,额头烧得已经可以煎蛋了。我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颖过来扶起我,喂我吃了半碗粥,我突然好感动,和群这么久,她从来没有这样过,即使有一次我发高烧,她也要我去为她买她最爱吃的香草冰淇淋。我想如果哪个男孩娶到颖,一定是他上辈子做了很多好事,上帝才给他的奖赏。
我这一病就是七天,颖不离不弃不知疲倦的照顾了我七天。而这一场病,也像一剂失忆药,让我忘了群的离开,忘了那些伤,那些痛。我发现我已经开始喜欢上了她,也许,很久以前我就喜欢她,只是自己当局者迷。
我告诉她,说我喜欢上了她。我以为她会以为我是一个薄情的男子,没想到她听见竟扑到我怀里哭了。她哭着说,她其实并不比群差,却常伴在群身边充当绿叶,只是为了可以和我在一起。而这些,就是我第一天为她打跑一个欺负她的坏男生开始,而我,却完全不知情。是我太傻?还是她隐藏的太深? 或许我们都有一些不能言说的苦衷吧。
她说,其实这个世界真的有爱情存在,就在你身边,只是你没有在意,所以看不见。
蓦然回首,原来,我的爱没有离开,一直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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