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6289
- 积分
- 2595
- 威望
- 24024
- 桐币
- 6644
- 激情
- 1276
- 金币
- 0
- 在线时间
- 1212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8-3-2

桐网嘉宾
 
- 积分
- 2595

 鲜花( 6)  鸡蛋( 0)
|

楼主 |
发表于 2009-9-22 17: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他判方孝标一门有罪,但必定就真有其罪了。”
& m: n8 h' o3 R9 M, p/ @, o我不以为是罪!!!!所以我要“遐想”并“浮想联翩”; o- e; p j/ f6 h. L, ^% v
再次申明,我本就是作家,不是史家,因此我不接受商榷。但我同时接受楼主的观点,我都当资料看。
3 q; a+ h# g1 h I楼 ...3 C# c; l. X3 U, A& i
清芬阁 发表于 2009-9-22 17:01  ( M# U( [8 ~5 P4 b, k1 P
我知道原文本来就已经声明了“闲话”,所以我在末段也注明是以“闲话”来议“闲话”而已。不然,我也不能就这样马虎地写篇文章,以至于有许多地方明明可以作更明细的查考与解释,我都一概略去了。所以我写的时候,已经图了很多的省事。1 p }2 ~' E9 P8 G1 Z
但即使是“闲话”也有立论的地方,有立论就可以有不同意见。此所谓“商榷”处。原文是认定方孝标有“反清”志向的,而我窃以为不然,于是略陈数例,一则反高阳的武断,二则定方孝标的意志。仅此而已。所以拙文固不存驳意,于是也不过随笔手记罢了。! Q3 C' a( l# m
事实上之前有位朋友说得很对,有时候小说故事闲话传说反而会比正经的“考证”文字更让民众接受。所以即使高阳写的是“考证小说”,本质为“小说”但依然被很多人潜意识中接受了观点,不是么?这也许是拙文的起始原因之一吧,本无严肃的驳辩,亦只需当作闲话聊侃而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