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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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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1日19时21分,桐城市民营经济开发区村民占某(男,40岁)向开发区派出所电话报警称:女儿占女(10岁,小学四年级学生)于当日下午16时许放学回家,放下书包,脱下外套,离家外出玩耍,后一直未归。
桐城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安排警力出警,组织发动附近村民以及占家亲友协助查找,但当晚未能查找到失踪的占女。
9月12日上午,仍未找到占女。8时50分,开发区派出所干警方敬章将相关案情移送桐城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侦查员接报后,敏锐地感觉到此事十分严重,立即向领导汇报。刑侦大队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安排侦查员到现场实地查看。
侦查员发现占女所在村庄十分偏僻,失踪时间是白天,被外来人员拐带的可能性十分小;且占女年龄小,也不可能独自在外过夜。针对上述情况,失踪人员占女凶多吉少!
大队领导得知情况后,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徐际中局长、吴向东副局长决定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组成专案组,并同刑侦大队长胡祥志、教导员张光明一道,率专案组侦技人员火速赶到占女失踪地点。专案组侦查员分为失踪人员查找组、现场勘验检查组、现场走访调查组、重点线索排查组。要求对村庄的三十一户人家逐户逐人调查,并将每名被调查对象在占女被发现失踪的时段内定人定位。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专案组先后发现三名嫌疑人员,经过工作排除了两人,只有一个叫占某的人嫌疑不降反升。
占某,男,1992年12月1日生,住本村民组,桐城市某技校高一学生。其在陈述自己的活动情况时,前后不一,差别很大;交谈过程中表情语态不正常;手上有伤痕;尤其是侦查员到他家中走访时发现房间内有一只锅,锅内有焚烧物品的灰烬。并且占某父母均外出,家中一人独居,有作案条件。占某因有重大嫌疑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专案组随即对相关现场进行了勘查。
讯问人员采取政策攻心,同时运用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中获取得证据开展讯问,犯罪嫌疑人占某交待了自己杀害占女的作案经过。
2009年9月11日下午,占某从学校回到家中。占某两次见到受害人占女找小伙伴从自家家门口经过,便产生了强奸的念头。他将占女叫到家中。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毫无防备心的占女听从占某的话,将仅有的一条短裤脱掉。过后,占女要回家,占某不让,并掐住她的脖子,将其强奸。占某怕事情败露,将占女掐死,焚烧其衣物。将占女的尸体用编织袋装好,乘夜间抛到约一公里外的大塘内。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受害人占女的尸体9月13日凌晨1点被找到。
至此,发生在我市的这起强奸杀人案件成功告破。(政府网 啄木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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