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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网站务投诉流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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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网进士

不过如此般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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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超人终身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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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13: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规范和完善社区管理工作,维护广大会员合法的权益,现对桐网会员投诉受理范围、投诉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受理范围(需同时满足1、2两条)

1、投诉者在论坛与其他网友发生纠纷,权益受到侵害或遭受人身攻击且性质严重;
2、被投诉会员有违反《桐网会员管理规定》或各版块版规的行为,或被投诉管理人员在处理论坛事务中有违反《桐网管理人员执行规定》的行为。

以下情况不在受理范围内:

1、论坛交流中涉及到专业领域(如文学、历史等)的学术分歧或争论;
2、会员在现实(线下活动)交往中的各种矛盾以及其它非站内(如QQ聊天)发生的任何纠纷;
3、对于论坛管理人员(包含实习版主、版主、超级版主、区长)正常行使管理权限的操作的投诉;
4、其它任何不在投诉受理范围内的个人矛盾、纠纷等。

二、投诉流程

桐网是为广大桐胞促进交流、增进感情创立的一个共诉乡情的平台,出门在外难免发生争执,但是同乡之间最重要的是互助互爱、相互扶持,所以在发生纠纷或争执时候当事人应本着“友好沟通、解决矛盾”原则,先用站内短信等形式与对方进行沟通,力求在矛盾激化前化解争端,慎用投诉;如果矛盾还是无法解决,请参考以下流程:

1、纠纷发生后请与事件发生版块的版主联系解决(可通过站内短信、QQ、电话等方式,但不允许在社区发帖);版主受理投诉后于两个工作日内调查事件经过并依照相关规定直接作出处理决定;

2、若版主未能在两工作日内给予的处理或答复或对版主处理决定不满意,会员可选择在站务版发帖投诉(分类选择“站务投诉”),发帖主题必须注明投诉所在版块,交由管理员或区长调查解决。管理员或区长将根据投诉的性质和程度在2日内做出处理决定或提交管理团队集体商议后做出决定。

3、对管理员或区长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原投诉帖内跟帖提出复议一次。申请复议时须编辑跟帖的标题,添加【申请复议】字样,未按要求改动标题的一律不接受复议。复议处理时间为一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发投诉贴的会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发帖投诉该事件。

4、复议案将直接由管理团队讨论后做出裁决,管理团队有权撤销、变更或维持原处理决定,管团作出的裁决为最终处理决定,一裁终局,不得再申请复议。

三、投诉格式

投诉主题必须明确、就事论事,不得把不相关联的多起事件扯在一起;因投诉牵涉矛盾,为避免胡乱投诉干扰社区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投诉帖内容要求表述完整并采用以下统一格式,否则管理人员有权驳回该投诉或对主题进行锁定后站内短信通知投诉人完善内容。

格式如下:

投诉对象:
事件描述:
投诉前沟通情况:
版主处理情况:
相关链接和证据:

投诉必须事实清楚,详细叙述事情的发生和经过,并附上相关链接或相关图片作为证据。
注:投诉也可以先用站内短信方式提交给管理员,但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格式提交。管理员给予受理回复后,将不再接受发贴投诉形式。

四、附站务投诉帖回帖要求:

1、投诉人及被投诉人以外的会员回帖,需严格遵循就事论事的原则,公平公正发表对事件的看法,不得煽风点火、更不得伪造歪曲事实;

2、投诉人及被投诉人不得使用不同ID(马甲)发表意见,造成假象,扰乱正常交流秩序。一经发现管理人员有权不受理该投诉或对马甲及其大号进行禁言或锁定,严重者删除ID处理。

3、投诉帖中禁止版聊,所有与主题无关的内容将予以删除乃至警告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实施,桐网社区有权根据会员的意见和实施情况对本规定进一步完善以及保留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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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七月十三日
该会员没有填写今日想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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