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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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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安徽桐城发生一起严重家庭暴力事件。大关镇金山村谷洼村民组鲍朝年毒打妻子高庆芝,造成高庆芝四肢多处骨折、右眼球破裂、钢筋从下身捅进腹腔刺破多个脏器……一度生命垂危。
事件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做出批示,要求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确定专人开展侦查,通缉凶手;安徽省立医院组织专家紧急抢救,社会各界纷纷施予援手,捐款献爱心。2月20日,鲍朝年在江苏无锡落网。
诉求法律帮助未能取得成功
2月24日,在桐城市安徽荣军康复医院的病房,记者眼前的高庆芝惨不忍睹——摘除眼球之后的右眼眶明显凹陷下去,脸上的青瘀仍清晰可见;白色绷带包裹着的四肢里,有八根钢钉和钢板用来固定骨骼;几乎碎裂的左腿骨,已经从脚踝处打了牵引支架;腹部半尺多长的手术伤口触目惊心。
“跟鲍朝年结婚后的两年,挨打几乎是家常便饭,”再次回忆自己的婚姻,劫后余生的高庆芝感觉是一场噩梦。
2006年10月,高庆芝经人介绍认识了曾有过三次婚姻的鲍朝年。年底,两人在缺乏了解的情况下结婚。2007年2月,鲍朝年第一次对高庆芝动手,造成高头部挫裂伤伴胸部软组织损伤。之后,鲍朝年“跪地请求原谅,并保证再不会动手”。因为一时心软,高庆芝原谅了他。但在此后的日子里,鲍朝年并未悔改,又多次殴打高庆芝致伤。
2008年8月,得知“一向贤良淑德”的妹妹无故遭到丈夫多次殴打,高庆芝的哥哥高传寿在咨询了当地妇联和司法所后,帮助妹妹“以遭受家庭暴力为由”向桐城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但是,因为之前缺乏准备,高庆芝没有保留鲍朝年家庭暴力的证据——第一次被打伤后,鲍朝年带她去医院使用了假名,“尽管伤情、年龄、时间都相符,但姓名不符,依然不被法院采信。”之后每次被打后,她总是“被反锁在家里,电话线也被剪断”。如果需要治伤,鲍朝年就从外面找个赤脚医生。在110出警记录、伤情鉴定书、目击证人等人证物证均缺乏的情况下,2008年10月,桐城市人民法院最终以“双方虽偶有争吵,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驳回了高庆芝的离婚诉求。
2008年11月,“多次受鲍朝年恐吓威胁”之后,高传寿又根据200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发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中“禁止家庭中的殴打、威胁、财产转移等‘家暴’行为,否则就将受到拘留等惩处”的规定,帮妹妹向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因“之前安徽没有先例”,也没有取得成功。“没想到,在等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期间,却发生这样的事。”高传寿对自己曾多次试图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和保护妹妹没有成功痛心不已。
一味容忍只会让家暴升级
“在高庆芝案中,如果她第一次被打后,能够有足够的警觉,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后面的惨案或许能够避免。”安徽省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然而,由于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后都采取容忍的态度,因而也就丧失了取得证据的时机。因此,每次接到家庭暴力类案件的来信来访,我们都会提醒受害人,在第一次发生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勇敢地说‘不!’向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报案或到社区居委会寻求帮助和保护,一味的容忍和退让只会让家庭暴力再次发生和升级!”
记者随后了解到:截至2007年,安徽省已建立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122个,家庭暴力投诉点540个,社区维权站703个。蚌埠、淮北、宣城等6个市建立了“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目前,马鞍山、宣城两市已建立起“反家暴庇护所”,蚌埠市也正在积极筹建中,可以为家暴受害妇女提供临时住所、心理治疗帮助、相应的经济救助和法律援助等。“但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未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希望这样的‘庇护所’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为更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帮助。”
家暴法律干预现状不尽如人意
“如果高庆芝要对鲍朝年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我愿意免费为她代理。”采访中,一直关注此案的安徽庐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表示。
“高庆芝案很值得我们深思。”张律师说,“希望反家庭暴力方面的法规能够更完善。我们常常觉得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现状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除了法律规定不完善外,证据不足是很大的障碍。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当事人证据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注意收集证据。但更重要的是现行证据规则在证据的采信、认定方面没有充分考虑家庭暴力案件的特点。因此,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应对有关家庭暴力的民事诉讼中涉及的证据的采信、证明标准、反证责任、司法鉴定程序等方面作出一些新的规定,适当减轻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这样才能符合家庭暴力案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有利于实现真正的司法公正。”
据介绍,目前家庭暴力离婚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一是110接警后的出警、处理情况的书面记录;二是受害人的伤情鉴定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拍照留证;三是受害人所在社区居委会调解情况的书面记录,以及目击证人或知情人的证人证词。”张亚特别提到,在他曾处理过的案件中,因未能举证而在家庭暴力离婚案中败诉的约占80%。
另外,张律师说,在判决过程中,即使家庭暴力被法院认定,但对于家庭暴力施暴者惩罚性判决的数额也往往较低,致使此类判决起不到真正的惩戒作用,希望在将来的《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施暴者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期待正在制定中的《反家庭暴力法》能够在针对性、适用性、不同政府部门干预家庭暴力的责任、司法机关干预家庭暴力的职责和措施等方面能有更明确的规定,更多地体现关怀弱者、保障人权的特点。”张亚律师表示。
如今,“有了政府的帮助和支持,还有社会上这么多好心人的关注和关爱”,正在康复中的高庆芝已经不再害怕。高庆芝说,自己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康复,以坚强的姿态开始新的生活”!但伤害所带来的后遗症也许会让她在今后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内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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