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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网联办论坛申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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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网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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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论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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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00: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桐网联办论坛申请规定》


  为提高桐网资讯覆盖率,并为一些暂时没有能力建设自己论坛的单位或团体提供公众交流的平台,桐网特开设联办论坛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或团体可单独发帖申请联办论坛,区长或管理员审核后回复结果。

  1、申请者必须为合法注册的单位、机关、企业或团体(实体),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执照;

  2、申请人必须为申请实体的工作人员或者相关负责人;

  3、申请人详细说明申请论坛的目的和使用方法;

  4、申请者详细阅读桐网相关管理规定,并保证安排专人在线管理论坛,开设论坛以后能遵守相关规定和国家法规;

  5、申请者承诺合作期间桐网为唯一网络社区合作伙伴,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其它网络论坛;如需投放网络广告将优先考虑桐网。

  6、申请者和桐网签订合作协议,详细条款另行商定。

桐城网 2008/11/3
我是一片云,来去无影踪~~(这是N年前的签名,现在还没想出新的,暂时先用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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