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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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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10-23 09: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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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许可证》不得施工
10月20日,记者来到桐城市电力实业公司,以建筑商的身份进行咨询。该公司有关人士对记者说,该市供电部门严格执行“三不指定”原则,即不指定设计、施工单位和材料采购部门,因此供电部门不可能将室内电力安装业务指定给电力实业公司,“我公司之所以能承接相关业务,是因为我公司是全市惟一具备《许可证》的企业。”
记者随后来到桐城市供电公司,采访了用电营销部的江主任。
关于《许可证》的问题,江主任说,国家电监会曾规定,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应当取得《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我们执行电监会的规定,没有错!”
针对一些建筑商反映在其他城市没有遇到《许可证》一事时,江主任解释说,电监会发布这一规定的时间不长,规定从发布、运作到常态,需要一个过程,“我们执行这项政策的力度比较大,尽管已经加强了前期宣传,但仍引起一些人的误解。”
针对桐城市目前只有电力实业公司取得《许可证》,会不会形成垄断一事,江主任表示,虽然桐城市目前仅有这一家企业取得了《许可证》,但并不是说桐城市的建筑开发商就别无选择,他们完全可以从外地请有《许可证》的企业来进行电力安装,“不过,从外地请有《许可证》的企业花费较大,因此,桐城市许多开发商目前都直接请电力实业公司进行室内电力安装。”
江主任说:“桐城市之所以要求企业两证齐全(同时具备建筑资质和《许可证》),是为了电力安全着想,是为了购房者的长远利益着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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