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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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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产位于龙眠中路建设大夏,有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证件齐全,合法置业,今属龙眠河治理第一批拆迁户。由于我在外地工作,前几天龙眠街道办来电要我回桐城商谈拆迁一事,我在电话中询问拆迁补偿问题,该同志答复他们只管做宣传协调工作,具体补催偿问题要咨询龙眠河治理指挥部。后来本去电龙眠河治理指挥部,一位工作人员就我咨询的问题答复含胡,令人不满,给我感觉有欺点性。作为一拆迁户,涉及到切身利益问题,提出几点要求,供决策部门参考:
1、作为桐城市民我支持政府治理龙眠河,美化市容。
2、政府要拆我合法产业,政府部门心须明确告诉我龙眠中路商业用房、住宅用房的补偿标准,不能像龙眠河治理指挥部工作人员那样含胡其辞。如果商业用房按5500元一平米补偿本人不同意。补偿标准要略高于同等地段现行市场价。政府要让拆迁户“一碗水还一碗水”,不能因治理龙眠河而让拆迁户破产。
3、由于酒厂、文昌、北大街等地拆迁安置不到位,我们拆迁户对政府不信任,要求政府先提供安置房安置我们扦迁户,让扦迁信用政府。做到先安置后拆迁。
4、由于城区没有与建设大夏同等条件的闲置铺面置换,可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但政府要先补偿后拆迁,做到“一手交猫,一手交鸡”。老百姓斗不过政府,这是无奈之举。
5、建议政府先启动安置房建设工程和筹集补偿资金,有了安置房和补偿资金,拆迁户自然支持拆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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