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回到桐城,街谈巷议全是龙眠河拆迁和北大街拆迁。作为桐城人没有理由不关注政府这两个大的举措,尤其是龙眠河综合治理,涉及三千九百多户的动迁,真是石破天惊的消息。认真想了一下,我觉得大家可能有点太冲动,还没有理性地分析。我曾经和一个拆迁户对话,我问他龙眠河该不该治理,他说:该。我问他如果把城市弄得更漂亮是多拆好还是少拆好,他说:多拆好。这就说明:人民是讲道理的。现在这些讲道理的人面临着被拆迁的尴尴尬局面,政府号召他们要服从大局,与拆迁不相干的人要求他们舍小家为大家,他们多年来的劳动成果甚至是几代人辛勤劳动的成果在政府的工程面前马上要缩水,要说能想通是不可能的。听说逐家逐户把公务人员登记备案,谁不和政府配合就要下岗,指挥部一号通告干脆明白地宣告,谁不按时拆迁就断水断电。我相信如果拆迁办主任没有暗中补贴他也想不通,根据惯例龙眠河如搞拆迁要走如下程序: 第一、 综合治理龙眠河是要有规划的。我看了指挥部的规划图不觉好笑,那是概念性规划,是根本不可能执行的。要能执行的必须做好修建性祥规,那可是要经过旅游、水利、电力、城建、环保多部门多学科设计并反复听取意见并进行论证的,象这样大的规划能两三年做好就不简单了。有了规划,决不能是谁会吵就不拆谁,一会儿拆150米一会儿拆40米。 第二、 第二综合治理龙眠河初步打算二十个亿,这么大的工程肯定是要立项的而且是要报省政府发改委审批的,而立项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有修建性祥规我们相信省政府对这样涉及千家万户的项目一定是慎重的。国家对于城市拆迁是有许多制约条件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拆迁当事人利益。 第三、 第三动用几十个亿进行龙眠河治理,这样大的事情是要经过人大批准的,要列为财政支出,经过全体代表审议并通过才为合法。如果大多代表不支持此项开支认为可以暂缓那就不能进行不管你钱从哪里来。 第四、 如果没有规划,没有立项,没有把拆迁需要的资金打入指定的账户,没有和拆迁当事人的协议,市拆迁办是不能发拆迁许可证的。如果强行拆迁就是违法。 我认为这次龙眠河综合治理只是个晃子,其实就是物权法实施以后,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更难了,因为人民大众都自觉地用物权法维护自己的利益,过去拆一片只有个把钉子户,现在人人都是钉子户。怎么办呢?那就政府用行政手段来拆吧,要不然开发商怎么才能拿到土地呢?正如北大街鸿润集团拆不下去了,市政府就把城市投资公司抬出来,说是修路,老百姓没法了因为要维护政府呀。所以桐城要出最牛钉子户,这个钉子户不仅要敢当,更要会当,既要有理更要有节,如果这个钉子户能坚持到最后,那也就说明桐城还是一个法制的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