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从彩虹桥、桐城桥到龙眠河整治 事情有时真的就这么巧合,龙眠河一期整治工程的范围是从“彩虹桥”到“桐城桥”之间。彩虹桥算是一座新桥,建成才十多年,但却经常处于维修中;桐城桥是一座老桥,历经了三十年左右的风风雨雨,见证了桐城的发展历史、城市的变迁过程,相对于彩虹桥来说是一个“老者”,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加固、维修,到目前为止工程还没有结束,去年冬天的大雪的确给很多人找到了理由,其实有多少是真的和大雪有关?两座桥都属于是206国道线上的,只是分属于新旧国道线而已。 这次龙眠河整治工程对龙眠河和桐城的人民群众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把龙眠河治理好是一直是桐城人民的美好愿望。但是老百姓也希望龙眠河整治工程不能和彩虹桥、桐城桥的工程一样,彩虹桥和桐城桥工程政府和老百姓都心知肚明,心照不宣,工程一直是没完没了。这次龙眠河整治不能再给政府的形象上抹黑了,这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其实桐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早就有了,如果城市的建设是按照规划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来执行,这次龙眠河整治的拆迁工程量比现在要小得多。以上现象都是某些人的失职、赎职行为造成的,最后是由政府来买单,最终却是由人民群众来支付,人民群众怎么会没意见? 现在政府要做的是给广大的人民群众示以诚信,让我们切切实实的感受到这是改善桐城的人民生活环境,并且充分保护被拆迁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是为了在做“政绩”。但是如果这项工程真的做好了,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这也算是一种政绩,并且比前面所谓的“政绩”效果会更好。舆论导向是更重要,就象论坛里××大国之流所说的那样。党历来对宣传工作就都很重视,另外还要求“实事求是”、“为人民服务”等,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如果脱离了人民群众宣传工作等一切都是空的。某些人在公开场合说20日公布最后的详细规划,其中包括最后确定的拆迁范围,今天是22日,直到现在整治办公室也没有发通知给一个说法,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在原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此项工作我们大家是可以理解,但是应该事先通知一下,如果整治办公室以工作忙为借口而没有通知怎么也说不过去。政府不取信于民,怎么让老百姓相信你?执政者是不是应该反思? 龙眠河整治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不是几个亿人民币能完成的,政府要依靠出让龙眠河治理完成后带动的河两岸已升值的土地来收回投资。这一点政府没有必要回避,只要在治理龙眠河的过程中保护被拆迁大部分人的利益,约束与控制开发商的利益,人民群众一定会拥护的。龙眠河整治工程实行招投标,现在最担心的是通过这种方式让违法行为合法化,现在政府采购的东西有很多比当时的市场价要高,这与政府招标、采购的初衷背道而驰,不相信可以让审计部门到财政核算中心去核实,各财政拨款单位的票据全部保存在此。政府要加强对龙眠河工程的监督、审计,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这么大的工程如果监督、审计时没有发现问题那就是最大的问题,审计署每年的审计对象都有大大小小的问题,其自身也不例外,这就是实例。 听说厦门老百姓都说赖董好,他为厦门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不过这是以损害国家利益换来了地方的发展。龙眠河整治工程不能再重蹈覆辙,不能以损害大部分人利益为代价,也不能让彩虹桥和桐城桥的经历重演,“前车之鉴,后车之师”。 请龙眠河整治理工程的决策者、执行者以借鉴! 2008年6月22日23点 (个人想法,不成熟、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