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龙眠河整治正成为桐城市民街谈巷议的热点,可谓是是:众说纷纭,人心惶惶。据了解,此次龙眠河整治工程涉及到大量拆迁,龙眠河两岸许多新建小区已列入拆迁范围,甚至有些尚在建设的房屋也被强行叫停;与此同时,龙眠河整治指挥部还出台了所谓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方案中明文规定:“超过拆迁时限,因工程建设需要,提前三天通知被拆迁户,可实施停水、停电、停气”。对此,广大市民深感困惑,义愤填膺。 龙眠河整治应该说是件大好事,如果运作得好,或许真能成为造福于桐城人民的“千秋功业”,每一个热爱桐城的人理当衷心拥护,积极支持。但“大拆大建、强行拆迁”决非龙眠河整治的题中之义!道理很清楚: 首先:“大拆大建、强行拆迁”大可不必。顾名思义,所谓“龙眠河整治”的主体工程应该是河流及周边的环境,其根本目的在于优化环境、推动发展、造福于民。而不是将龙眠河周边的大部分建筑推倒重建,更不是搞商业开发,完全没有必要大拆大建、好大喜功。否则,难免让人产生龙眠河整治工程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借龙眠河整治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的疑虑。 其次:“大拆大建、强行拆迁”于法不容。依法行政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级党委、政府的一贯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龙眠河整治必须要依法实施,要严格遵守城镇规划法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决不能朝令夕改,换一届政府甚至换一任主要领导就改变一次规划!更不可为所欲为,无视法规政策搞野蛮拆迁! 再次:“大拆大建、强行拆迁”祸国殃民。古人云:“为政之要,在乎安民,察民情、顺民意、安民而不扰民”。大拆大建危害多多,一方面势必会造成大量的浪费,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与建设节约型社会格格不入;另一方面还会引发大量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安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以上所言,望桐城的当政者们三思。在龙眠河整治过程中,一定要真正确立为民造福的理念,坚持科学整治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民心不可侮,为民者,民当铬其德;损民者,民亦报其怨。前车之鉴,不可不察! [此帖子已被 蓝蓝的一片天 在 2008-6-12 16:52:08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蓝蓝的一片天 在 2008-6-12 17:04:25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