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政发 [2007] 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牢牢把握当前全省加快旅游经济发展的良好机遇,加快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省级旅游经济强市创建步伐,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完善规划,推进文化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名城、名人、名胜、名产的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坚持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相互融合,全面发展,打响桐城文化旅游品牌。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定位,以省级旅游经济强市为目标,以文化旅游为载体,以山水景观旅游为依托,加快旅游资源的建设、开发、保护和利用。到“十一五”末,基本构筑以城区历史文化遗存为主,近郊人文景观为次,周边自然风景名胜为辅的文化旅游基础框架,努力将我市打造成集文化、观光、休闲、教育、度假、娱乐为一体的区域性综合旅游目的地,树立文化桐城、生态桐城的旅游城市新形象。 (二)完善文化旅游发展规划。以《桐城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以彰显桐城文化特色为主调,编制完善历史文化遗存、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宗教场所、城市绿地和公园等各类旅游景区(点)详规和专项旅游规划。建立由旅游、文化主管部门为主导、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所组成的各类旅游规划会审机制,强化旅游规划的权威性。加强旅游规划实施的行业指导和部门监管,提高旅游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合理开发利用文化旅游资源。按照“合理开发、科学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加强以文化资源为重点的各类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利用和保护工作。城区以重点古建筑群为载体,以桐城文化博物馆为中心,实施左公祠、方以智故居、姚莹故居、吴樾故居等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加大城区北大街、东大街、南大街三条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做好桐城文庙·六尺巷景区基础设施的规范化配套和景区安全环境优化,加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争创步伐。近郊主要以父子宰相陵园等文物遗存为重点,加快龙眠山风景区旅游开发。城区以外主要发展以孔城老街为代表的商业文化及民俗特色文化旅游,发展以仙龙湖、嬉子湖等自然风景区为代表的休闲旅游、假日旅游、生态旅游。 二、加大投入,加强扶持,推进文化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大力开展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对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外的旅游景区(点)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通过租赁、承包、拍卖经营权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旅游业。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市内外各类经济组织、企业和个人来我市投资旅游业的开发建设。市政府将出台旅游招商项目优惠政策,对重点旅游项目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加大对文化旅游业的投入。从200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市场开发。文化、旅游、建设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等丰富的人文旅游资源的管理优势,积极向国家、省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其它各有关部门在申报资金和项目时,要加强与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土地复垦、乡村公路、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公益林建设、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的安排要向旅游开发倾斜。 (三)加快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以城区为中心,联络近郊各主要景点的环状公路网络,构建方便快速的旅游通道。增设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城市旅游公厕。加快文和园、颂嘉湖、龙眠河、三道岩和嬉子湖等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切实改善进出景区(点)的道路交通环境。着力提高城乡各类旅游饭店的档次和服务质量,切实改善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接待条件。鼓励和引导旅游景区农民发展“农家乐”等特色服务项目。 (四)加强文化旅游景区资源保护。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强旅游景区内文物保护工作,使文物资源永续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好旅游景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强化封山育林等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抓好通往旅游景区及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禁止在重点旅游景区内和通往重点旅游景区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进行采石、采砂等矿产开采活动。 三、加强宣传,规范服务,大力拓展文化旅游客源市场 (一)强化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桐城文化旅游整体形象作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市文化、生态和经济发展特征,策划组织城市形象宣传专题,加大对省内外主流媒体宣传推介力度,重大外宣、招商、对外友好、文化交流活动要与文化旅游宣传密切结合,精心打造城市名片。要精心策划包装桐城派学术研究会、桐城散文节、桐城文化旅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打造节庆旅游品牌。 (二)创新文化旅游宣传营销手段。科学整合、精心设计,开发“桐城文化之旅”精品旅游线路。积极开发区域旅游协作,加快融入“两山一湖”旅游经济圈、大天柱山旅游经济圈和环合肥一小时旅游经济圈,与省内外有关城市联合开发旅游热线。加强各旅行社与市外、省外和境外旅游公司的沟通和联系,走合作经营的路子。鼓励旅游企业积极参加各类旅游展销会和交易会。 (三)建立完善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建设集旅游信息咨询、散客接待和旅游投诉为一体的游客接待中心;建立健全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旅游公众信息网,完善旅游住处服务体系,提供优质的旅游市场信息服务;鼓励组建旅游行业协会;认真组织好旅游商品(纪念品、食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不断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收入中的比重;培育特色美食品牌,弘扬桐城美食文化。 四、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形成加快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努力促进我市文化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要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和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和协调旅游经济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文化旅游业发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责任意识,齐心协力,密切合作,建立协调、协作、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加快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整体合力。市旅游、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财政、税务、国土、建设、交通、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要制定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公安、工商、物价、卫生、安监、质监等部门要加强旅游运输、安全、价格、市场秩序和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共同营造加快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挖掘和大胆使用旅游专业经营管理方面综合型、开拓型、创新型人才。教育、人事、文化等部门要制定旅游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建立健全旅游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旅游行政部门要大力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旅游人才队伍,为推进文化旅游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桐城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