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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桐城同胞给予帮助!!!!路边广告牌致两死一伤难脱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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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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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21: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6月18日凌晨2点,我朋友的皖H-11970号斯太尔中型半挂货车由西往东,行驶至安徽无为县境内319省通江大道,为紧急避让一末设路障和警示的停靠在路边的一农用车而偏离方向,冲向路边,撞上路边双柱大型广告牌,造成驾驶室内三位驾驶员二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我们经现场侦察发现,该广告牌的水泥底座距路牙仅50公分,水泥杆高6.5米,两杆间距5.5米.广告画面系雍南医院发布,画面长约7米,高约2米,该广告牌距雍南医院7.6公里远.

我们认为,该广告牌是两死一伤重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是谁同意批准雍南医院在此违法架设广告牌?还是自行其是?据附近群众反映,该广告牌在次堂儿皇之达数年之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规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

<<安徽省公路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国道在边沟15米以内,省,县道边沟10米以内,乡道5米以内,禁止设置永久性设施.由此可见,雍南医院在次设置大型广告牌显属违法上述之法律法规.

为此,我们强烈要求该广告牌业主雍南医院及相关部门依法承担本起重大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

请求桐城能给予帮助的人给予支持!!!!!

本人联系电话:13805661171      QQ:171827656        在此代表死者家属和伤者家属感谢好心人关注!!!!

望大家将此贴转贴!!!!!!谢谢!!!!!!!!!!!!!!!!

                                                                                                                                       

 

 

 

 

 

 

 

   

[此帖子已被 处世绝学 在 2007-6-22 21:43:5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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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网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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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3 21: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呀,收钱的人有,真正管事的少!!!!!!

表示同情,,,要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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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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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1: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不错,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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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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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1: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我已经上传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浓情中南论坛www.ourznbbs.com  我是兼职该论坛的考研版的版主。

请教高手解决.

我觉得以下几个问题你须考虑下:

1、农用车是否违章停车?

2、你朋友的车是否没有违章行驶?

 

我会即时把综合意见传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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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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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3: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你朋友的遭遇表示同情。

 

经过讨论思考后,我觉得该案应如下考虑:

1、在凌晨2点钟,农用车停在路边,属于违章行为,对后面车祸的发生具有明显的影响,理应对此事承担责任。

2、你的朋友的避让行为属于合理行为,为避免两车相撞造成较大损失,而驶向左边,在民法上也属于紧急避险行为。

对此,受益人--农用车应当部分承担你朋友的损失。

3、广告牌的业主。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违章设立,致使你的朋友的在避让行为过程中造成了重大损失,对损失的造成具有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满意,如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提出来,我会尽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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