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体系 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等,取得了良好成效。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三、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运用教育券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办法。 [此帖子已被 望溪堂 在 2007-5-27 20:50:06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望溪堂 在 2007-5-27 20:51:48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