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在深圳工作的桐城人,06年年底回家听说08年要换掉所有的旧身份证,就趁着年底的有限时间去换身份证, 因为我是2004年从学校毕业户口一直留在学校,当我到所在金神派出所询问时,他们说要先签回户口再办理新身份证,他们说要签户口先要到学校所在街道办事处开计生证明,再到学校所在派出所开户籍证明,还要到学校开个什么证明,反正一共要到以前的学校开三个证明,最后还要到我们所在村开个接收证明,加上之前的证明一共是四个证明!最不明白的还是最后一个证明:要交押金500元!所谓的理由是----国家计生政策!而且以后我要是结婚,老婆怀孕,生孩子,都要通知他们,直至夫妻有人做了节育手术才退还押金,,我的天啊,这年头竟然还能碰到这回事真是奇怪了,在深圳还有大把夫妻一辈子不做节育手术的,那岂不是退不了押金,况且要做节育手术也是十几年后的事,我的钱凭什么放在你们那那么长时间! 很想不通啊,,不就是换个身份证吗?有那么多的苛刻条件吗? 希望公安局的给个答复,我的身份证到现在还没办,可是老爸已经急着把我的户口签回来了,自然也交了莫须有的500元. 还有件奇怪的事,我有个同学他在办身份证时根本没搞户口什么事,就直接拿旧身份证在他的派出所照了数码相片交了20块钱,派出所的说三个月后就可以拿新身份证,,怎么同一件事在同一个市确有两个办事程序呢??[此帖子已被 zhjingy66 在 2007-3-18 22:36:57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