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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桐城“虐妻案”,昨日上午9时在桐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1月7日上午7时30分,桐城市大关镇金山村谷洼组村民鲍朝年邀约4人,驾驶桑塔纳轿车,在桐城市吕亭镇平坦路口,将其分居的妻子高庆芝及8岁的女儿强行拉上车带至鲍朝年家中,鲍付给4人每人200元钱让他们离开。 然后 ,鲍朝年与高庆芝为能否在一起生活之事在家中发生争吵。鲍朝年见高庆芝不愿意同他在一起生活,十分生气,遂拿起家中的螺纹钢筋对高庆芝实施暴力,致高庆芝右侧眼球破裂,会阴部撕裂,膀胱破裂,直肠、子宫等多处破裂,小肠贯通伤,四肢多处骨折。经法医鉴定,高庆芝的伤势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五级。 2月20日,民警在江苏省无锡市一家私人旅社内,将犯罪嫌疑人鲍朝年抓获。2月21日,鲍朝年被押解回桐城,并于3月4日被批准逮捕。 在庭审中,被告人鲍朝年对起诉书的指控没有异议,但对高庆芝的伤残等级和赔偿39万余元提出质疑。 对于赔偿问题,鲍朝年辩称:“我只有6000元,要赔39万我没有能力,但我愿意卖掉自己的一个肾来赔偿。” 该案将择日宣判。
转自:新安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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